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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紫光国微紫光国微(SZ:002049)2024-01-12 12:2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设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履职遇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19] - 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违规报告[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4][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名召集主持[17]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16]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决策事项提前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资料保存十年[24]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2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5]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5]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5] 独立董事薪酬与责任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5]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造成损失赔偿[27]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承担法律责任[27] - 有特定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奖励性薪酬或津贴并披露[2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