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04)
双鹭药业双鹭药业(SZ:002038)2024-04-23 11:24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修订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1]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禁止公司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6]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规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7][8] 责任机制 - 董事会为资金往来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支付需审核及相关人员审批[11] - 审计部门定期内审,审计机构出具专项说明[13] - 违规人员承担赔偿等责任[15] 关联交易规范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