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联创电子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本 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联创电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地址:中国江西南昌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