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巨轮智能巨轮智能(SZ:002031)2023-12-29 10: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0]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审计、咨询或核查[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17]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1]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资料保存10年[2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信息披露与费用承担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4]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4] 津贴与股东定义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4]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6]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13年相关制度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