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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独董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永新股份永新股份(SZ:002014)2023-12-13 07:54

独立董事人员调整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拟从4名增至5名,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任职资格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丰富知识经验,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2] - 独立董事应符合六项条件,包括资格和独立性要求等[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过往任职有不良表现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6] 罢免与补选 - 连续3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提请撤换[6] - 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6] - 独立董事提前免职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7,8] - 董事会应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逾期独立董事可不再履职[7] 职责与权限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比并担任召集人[8]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独立董事认可或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9]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9] - 独立董事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9] - 行使职权情况应及时披露[9] 沟通与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10][11]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11]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11] 会议相关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开会或审议[12] - 独立董事应出席会议,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2]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1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3]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延期提议未被采纳需报告深交所[14]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5]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16] - 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6] - 及时发出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和沟通渠道[16] - 相关人员配合,不得阻碍行使职权[16] - 遭遇阻碍可报告[16] - 履职信息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1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6]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并披露[16]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