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6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7]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人员选任与考评 - 董事、经理人员选任需提前半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3] - 考评时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需作述职和自我评价[14] - 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经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