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三联 严建苗 夏杰斌 2023 年 12 月 13 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审议的《关 于拟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年产 15 万吨绿色再生新材料项目一期 5 万吨主工艺装置 JPET50 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采取邀约招标的方式, 符合正常商业惯例,公司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 于加快推动公司聚酯纤维回收生产线在绿色循环再生智能制造领域的市场化、产 业化进程,为公司有效开展化工工艺及循环再生聚酯智能集成生产装备在绿色循 环再生新材料制造领域的市场拓展和后续研发提供示范,有助于公司新盈利增长 点的形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