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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联域股份联域股份(SZ:001326)2024-08-27 11:4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兼任高管或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4]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9]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2]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方式与委托 - 非现场开会以视频显示在场算出席人数[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 决议规则 - 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另有规定[20] - 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21]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占比超二分之一[30] - 特定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1] - 资料保存不充分可联名提议延期[33] - 专门会议推举召集人,不履职可自行召集[3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10年[26] - 公司及独立董事保存资料至少10年[3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通过实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