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的不得被提名[11]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被提名[11]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5]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4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4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4]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独立董事会议与报告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3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总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总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3] 委员会设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9]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