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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牌家居: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箭牌家居箭牌家居(SZ:001322)2024-04-19 11:34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担保额度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8] - 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9]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9]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公司及时披露[20] 担保原则与管理 -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11]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3]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则采取补救措施[13][18]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照相关规定执行[21] 制度监督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建立担保行为定期核查制度[22] - 发生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22]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