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值0.5%需独董审议[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需独董审议[21]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董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6]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8] - 独董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董[33] - 独董对议案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过半数通过[34] - 独董专门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34]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依新规定[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及修改[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