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铭科精技铭科精技(SZ:001319)2023-12-29 11:49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5]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会秘书3天内转交提议和材料给董事长[10]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一日发出[14]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表决[24]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27]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28] - 董事回避时需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9] 提案处理规则 - 董事会不得越权形成决议[3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4][35] 会议相关要求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36]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通报情况[43][4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