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其他规定 - 可邀请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15]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5]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0]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