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违规情况 - 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1] - 公司未及时对4.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 - 时任财务总监和董秘未能勤勉尽责[2] 处理结果 -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需2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3] 后续影响 - 不服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 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4]
违规情况 - 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1] - 公司未及时对4.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 - 时任财务总监和董秘未能勤勉尽责[2] 处理结果 -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需2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3] 后续影响 - 不服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 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