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柏硕三柏硕(SZ:001300)2023-12-13 11:0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含3名独立董事[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1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8]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参会董事会应提议解职[18] - 任期内可经法定程序提前解职并披露理由[19] - 辞职致人数不足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4] - 对特定借款等发表意见[24] - 出具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26] - 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并披露[27] - 关注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报告[28]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28][2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3] - 2名以上要求延期未采纳应报告[33]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十年[36] - 认为资料有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38] 其他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4][3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3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42]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