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许 汉 友 王 学 锋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购置化学品船舶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 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交易事项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购置船舶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并结合相关船舶交易的 市场行情,经交易双方协议一致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 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