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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九芝堂九芝堂(SZ:000989)2024-04-24 13:26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解聘应提前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4] 选聘评价与费用 - 选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加[9] 信息披露与评估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10] - 续聘需做全面客观评估并提交审议[12] 文件保存与制度执行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