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履职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4]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17] 公司保障与支持 - 指定董事会秘书协助,保障知情权[22] - 不迟于董事会通知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专委会会议前三日提供[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可建责任保险制度[24]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4] 监督管理与责任认定 - 证监会监督管理,交易所等自律管理[26] - 相关主体违规,证监会可采取措施并处罚[28] - 认定履职尽责及行政责任需综合多因素[28]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可认定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32]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