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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绒业: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中银绒业中银绒业(SZ:000982)2024-01-02 10: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5月31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61877053亿元人民币[6] - 公司股份总数42.61877053亿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9] -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事会未在30日内收回特定人员股票买卖所得收益,股东有权诉讼[2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34][35]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5日内发出通知[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3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股东买入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1]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需非关联方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2] 董事、监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53]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得票数应超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可提董事、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54]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7] - 经理1名,副经理3 - 8名[8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8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76]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6]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有规定[97] - 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三分之二同意等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过三分之二同意等并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9][10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04]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04] - 公司章程修改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涉及审批和登记事项按规定办理[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