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选举与补选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1] - 任期届满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13] 委员会构成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3] 任职限制与评估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每年自查独立性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6] 履职相关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7]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27]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7] 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其他方式[28] 履职保障 - 相关人员配合,不得阻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28]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反映,仍不能解决可向监管机构报告[2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9]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1]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等为准[31]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桂林旅游: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