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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紫光股份紫光股份(SZ:000938)2024-05-24 13:0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子公司紫光国际现金购买新华三少数股东股权[3] 交易合规性 - 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规及重组办法规定[3][4] 交易影响 - 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3] - 交易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3] - 利于公司保持独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