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3]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否则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3]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7] 独立董事职权与工作要求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5]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6]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9]
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