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3]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书面通知[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9]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1][12]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8] - 担保事项决议须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审议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由董事会审议[2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5] 会议相关管理 -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签到簿等资料交董事会秘书存档保管[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会议通知等资料[29]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事宜[29] - 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对决议内容保密[2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29] - 董事长在后续会议通报决议执行情况[29] 规则相关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9] - 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2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规则经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29] - 规则生效后原规则废止[29]
现代投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