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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金杜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07:54

激励计划审议与授予 - 2020年11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6] - 2020年12月30日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6] - 2020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1年1月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议案,激励对象减至174人[8][9] - 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月8日为授予日,向174名激励对象授予4680万股限制性股票[10] 回购注销情况 - 2021年12月10日决定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2229750股,总金额4191930元,向3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36.62万股,授予价格2.31元/股[11] - 2022年1月6日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2229750股[12] - 2022年11月23日决定回购注销2040931股,总金额3972198.54元[15] - 2022年12月19日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2040931股[16] - 2023年3月30日17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4779050股,回购注销1128370股,回购资金2216868.80元[16] - 2023年5月29日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1128370股,回购资金2216868.80元[17] - 2023年8月30日决定回购注销15590555股[18] - 2023年10月26日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15590555股[18] - 2024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50,666股,总金额为977,304.66元[36] 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议案及回购注销议案[20] - 36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1][22]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3%[23]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4%[23] - 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0日,上市日为2022年1月28日[23]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2,030股[33] 业绩考核要求与达标情况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总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7.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钢铁主业劳动生产率不低于1060吨/人•年[2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净利润增长率(定比基准年度)不低于21%,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独有领先产品比例不低于30%[26] - 2021年总资产现金回报率为14.35%,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33] - 2021年钢铁主业劳动生产率为1075吨/人•年[33] - 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定比基准年度2019年)为304.49%,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33] - 2021年独有领先产品比例为32.53%[33]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因调动等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达条件权益按任职时限比例考核[35] - 激励对象成为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人员时,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35] - 本次解除限售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申请,并办理后续手续[34] - 本次回购注销需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信息披露和减资程序[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