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8]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4] 监事任期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5]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 - 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等方式通知[12] - 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话等方式通知[12] - 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出席方可召开[15] - 经监事会主席或二分之一监事联名提议,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13] 会议决议 - 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应完整准确记录会议情况和意见建议[16] - 至少包括六项内容[16] - 决议应记载参与表决监事名单和表决结果[16] 其他规定 - 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监事可在会议记录注明意见[16] - 监事对决议承担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17] - 监事有查阅会议记录的权利[15] - 复制需监事会主席书面许可[16] - 会议文件属商业秘密,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17] -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