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细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4年2月6日通过[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会议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方式多样,表决方式不同[1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审议批准日生效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