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9]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沟通、定期报告编制等多项职责[12] 工作内容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11]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信息披露、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16]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在网站开设专栏[18]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变更应尽快公布[18] 现场参观与股东大会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注意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18] - 股东大会应考虑中小股东参会条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9] 业绩说明会与路演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19] - 公司实施融资计划时可按规定举行路演,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需公开原因[21]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公告,事后及时披露情况[21]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1] -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1] 信息寄送与沟通机制 - 公司可将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22] - 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22] 合规与纠纷处理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出现违规情形[23]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24] 档案保存与制度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