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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智度股份智度股份(SZ:000676)2023-12-29 08:1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5%以上的关联交易[15] - 拟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重大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7] 关联交易表决与披露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八类股东需回避表决[23]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5] 关联交易计算与协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两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计算[26]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审议[22]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情况处理[23]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审议披露[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6]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因特定行为致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相关义务[27] - 五类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程序审议[2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规定处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