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智度股份智度股份(SZ:000676)2023-12-22 10: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其他2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会议相关资料[30]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独立董事津贴与汇报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6]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向其汇报并安排考察[33]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 就重大事项和内控报告发表独立意见[34] - 对年报有异议可陈述理由等[34]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4]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34] 其他规定 - 未履职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等,修订需经股东大会批准[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