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议事规则修订 - 公司拟修订《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 股东大会召集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1] 股东表决权 - 股东超比例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 投票权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 累积投票制 - 控股股东控股超30%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等在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内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