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2月3日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发行内部职工股1200万股[6] - 1993年8月3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204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35,468,461元,股份总数现为1,835,468,461股,均为普通股[7][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等违规行为请求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8]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占多数[87]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决定单笔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或与同一交易方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事项[8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5%以上但不超50%时,董事会有决策权[89]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对涉及净资产5%以下的合同有审批权[10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9][111] 党组织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11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信息披露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143]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有权在证监会指定范围内变更[15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53][1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章程相关 - 修改公司章程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提出提议[160] -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63]
广州浪奇: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