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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文龙)
长虹美菱长虹美菱(SZ:000521)2024-05-31 10: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7] - 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特定十七至二十二项所列情形[9]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10] - 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1]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11]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2] 特殊履职要求 - 任职期间因辞职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