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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四环生物四环生物(SZ:000518)2024-05-21 10:5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10]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5] - 审议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5] 担保事项审议 - 审议除需股东大会批准外的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31]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或电话通知[16]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17]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22]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5] - 董事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31] - 受委托投票董事可持两张表决票[29] 提案与决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2] - 部分董事或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3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全程录音,记录含多项内容[3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7] 决议公告与落实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9] 议事规则修订 - 三种情形下应修订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和修改[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