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沈阳机床沈阳机床(SZ:000410)2024-04-02 12:36

(一)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 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二)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 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不存 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 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中捷航 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 司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并同步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情形: 特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