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薪酬结构 - 董监高基本薪酬占40%,绩效薪酬占60%,绩效中季度和年度各占50%[2] 绩效考核 - 创效职能季度考核经济效益目标占80%,综合评价占20%[4] - 其他管理职能季度考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占80%,综合评价占20%[4] - 综合评价中董事长和总经理评分各占50%[4] 薪酬计算 - 创效职能季度绩效按利润和营收目标达成率等计算[6] - 其他管理职能季度绩效按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计算[6] - 创效职能年度绩效按全年利润和营收目标达成率计算[7] - 其他管理职能年度绩效按公司利润和营收指标达成率计算[7] 违规处理 - 轻微、较重、严重违规分别扣20%、50%、不计提季度绩效[6] 执行时间 - 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