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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华数传媒华数传媒(SZ:000156)2023-12-28 10:56

担保决策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4][6] 股东大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30%以上,选举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 董事与高管 - 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由连续180天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股东等提名[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等提名[3]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8] - 总裁1名、副总裁7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4][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4][6] 利润分配 - 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不含现金分配方案决定,需说明原因、因素及留存利润用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发表意见[9]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9]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征求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小股东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9] - 监事会需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9][1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可采取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应与股东沟通交流[10] 其他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内容为准[1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