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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数传媒华数传媒(SZ:000156)2023-12-28 10:5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1]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5]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或举手方式进行[20]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2]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会议职责与限制 - 董事会职责包括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内容[2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9]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日期等内容[32]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4] 决议公告与保密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36] - 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6]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