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比表
华锦股份华锦股份(SZ:000059)2023-11-24 09:05

董事会决议 - 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议案[1]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非高管董事[1] -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1] - 日常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协调[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 - 就提名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 就薪酬激励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3]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3] - 董事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4] 战略与ESG委员会 - 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研究并提建议,识别监督ESG风险机遇[4] ESG工作小组 - 收集信息,准备支撑性文件[5] - 研究起草公司ESG治理架构体系方案[5] - 负责公司ESG信息公开披露[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