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粮控股: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职能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和内控[2] - 审议财务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13]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5] 生效与解释 - 条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