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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艾森股份艾森股份(SH:688720)2024-08-16 10:16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会议召集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7] - 变更会议事项需在原定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2]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15] - 未做表决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视为弃权[15] - 证券事务部收集表决票,董事会秘书在监督下统计[15]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提案审议 - 利润分配决议先出审计草案,作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议其他事项[1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9]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者明确再次审议条件[19]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签字确认,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20] - 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20] 决议落实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执行情况[2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超十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