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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唯赛勃唯赛勃(SH:688718)2023-11-30 10:2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全体委员半 数以上。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 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