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装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京仪装备京仪装备(SH:688652)2024-01-21 07:42

上市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200.00万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00万元变更为16800.00万元[1] - 公司股份总数由12600.00万股变更为16800.00万股[1] -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 - 公司类型拟由非上市变更为上市[2] 审核注册 -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3] -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3] 提名权 - 董事会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3] - 董事会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提名时间 -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决议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其他提名人可书面提名[4] 董事会职权与架构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设四个专门委员会[4][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政策保持连续稳定,现金分红优先[5]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事项需提交审议,董事、监事候选人会前书面承诺[4][5] - 现金分红原则上优先,公司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有条件可中期分配[6] - 现金分红、发放股票股利需满足不同条件,重大资金支出有界定[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6][7] - 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议后股东大会通过,2个月内董事会实施[7] - 不进行年度现金分红,董事会需专项说明[7] - 现金分红比例计算方式明确[7] - 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需2/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8]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8] 政策调整 - 调整提案由高管草拟或独立董事征集意见提出,提交审议[8]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董事会制定方案[8]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说明合规透明情况[8]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1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同日披露[10] - 相关条款修改及制度修订需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