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益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4] - 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形,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诉讼[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可提新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7]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监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与持股5%以上股东等关联关系[8]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9]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9] - 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保密[9]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情况不得担任董事[10] - 董事不得损害公司利益[11] - 董事应保证公司商业活动合规[1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13]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14] - 董事会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未达10%,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16]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检查财务等[17] - 监事会可对违规董高提罢免建议,董事会不履职时召集主持股东大会[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19][20] - 法定公积金转股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9]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当年净利润和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20][21]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21] - 公司优先现金分配股利,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20] - 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亏损,先用当年利润弥补[18][19][20] - 提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提任意公积金[18][19][20]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管理层和董事会提分红建议和预案,股东大会表决[23][24] -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方案需研究论证[23][24]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26]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25][26]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殊情况三分之二以上[25][26]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26]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预案执行情况[27][29] - 公司盈利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披露未分红原因等,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平台[27][2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31]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股东大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31]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2] - 公司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2]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33]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方案,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剩余财产按持股比例分配[33]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申请破产清算[34] - 清算组成员履职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致损担责[34] - 修改后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4] - 公告发布于2024年4月20日[35]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