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9日,营业期限至2040年11月19日[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5813.6926万元[11]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起在上交所上市,证券简称为“天承科技”、证券代码为“688603”[1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53.42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 财务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14]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14]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4] 激励计划情况 - 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7][19]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2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26] - 激励对象不存在特定不适当人选情形[26]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21][30]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29]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目的是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等[30] - 关联董事在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32]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33] - 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3]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3] -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33] - 激励计划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