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嘉琪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5] - 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5年以上全职会计岗位经验[5]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