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力合微力合微(SH:688589)2024-06-26 11:08

激励计划 - 2024年6月26日修订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和/或二级市场回购[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修订为每股25元,可购定向发行和/或回购股票[12] - 调整后授予价格为20.55元/股[21] - 调整后首次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9,552股[23][24] - 调整后预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9,888股[24] 利润分配 - 2024年4月29日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16] - 以2024年5月22日100,431,5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3.5元(含税)[16]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16] - 总股本摊薄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34951元/股(含税)[16] 会议审议 - 2023年9月25日多会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6] - 2023年10月11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8] - 2024年6月25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修订及调整议案[28] - 2024年6月26日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修订及调整议案[28] 其他 - 本次调整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24] - 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8][31] - 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后续义务[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