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倪一帆)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倪一帆为杭华油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要求 - 被提名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 - 被提名人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和谴责通报[3]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五家[4] - 被提名人需在2024年9月3日前调整兼任数量[4] - 被提名人在杭华油墨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5年以上全职经验[4] 资格核实 - 提名人已核实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