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贺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