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向宏)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向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核实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任职条件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2] - 有多项独立性及处罚限制条件[3][4] 其他信息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向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核实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任职条件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2] - 有多项独立性及处罚限制条件[3][4] 其他信息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