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更 - 公司原注册资本8352万元变更为12046.1142万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8352万股变更为12046.1142万股[2]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 - 回购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标的总数累计不得超总股本20%[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股份处理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 - 部分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 - 部分情形收购股份应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注销[2] 股东权益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违规董高[3]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3]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 担保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 - 按12个月累计计算,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 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关注相关情况[5] - 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 - 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审议事项等内容[5] - 股东大会讨论董监选举事项时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监应采用累积投票制[8] 董事任职 - 因贪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9]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在任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除外)[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 财报报送 - 公司年度财报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11] - 公司半年度财报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11] - 公司季度财报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11]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说明原因和资金用途[12] - 现金分红方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符合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13]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1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30日内接到通知、45日内未接到通知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30日内接到通知、45日内未接到通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4] 章程生效 - 《公司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上交所上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部分条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生效之日起实施[14]
钜泉科技: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